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区域能源系统评价》。具体内容如下: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能源系统评价的总体要求、安全可靠、高效低碳、智能调控、柔性灵活、运营管理、经济效益、提高与创新等方面的评价方法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区域能源系统在设计、运行阶段的评价。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202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9577 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052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9871 能源计量仪表通用数据接口技术协议
GB/T32151.11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GB/T38692 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GB/T51350—2019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5502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区域能源系统
districtenergysystem
靠近用户侧部署,为满足区域内冷、热、电、气等能源需求,一般由能源站集中制取或分配,利用输配网进行供给,通过能源站生产与分配系统、输配网、能量交换与用户接口系统、控制和管理系统等各子系统之间协调规划、优化设计,实现互补互济的一体化能源系统。
3.2 使用率
utilizationratio
一个完整供能年度内,区域能源系统运行年累计总负荷与设计年累计总负荷的比值。
3.3 多能互补
multi-energy
complementarity
将两种或多种不同特性的能源进行耦合、协同,以弥补单一能源的缺陷,实现能源系统在时间、空间和功能上的优化配置。
3.4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utilization ratio of
renewable energy
一个完整供能年度内,区域能源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占输出总能量的比率。
3.5 电力利用率
utilization ratio of power
一个完整供能年度内,区域能源系统电力利用量占输入能源消耗总量的比率。
3.6 绿色电力利用率
utilization ratio of green power
一个完整供能年度内,区域能源系统利用的国家认可的绿色电量占电力利用总量的比率。
3.7 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share of renewable energy
一个完整供能年度内,区域能源系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输入能源消费总量的比率。
3.8 柔性资源
flexible resources
具备主动响应外部信号或激励,并能够在短时间内调节其用能状态的资源。
3.9 柔性调节
flexible adjustment
根据本地气候条件、资源条件、用户及电网需求,能源系统短时间内调节、管理自身能源供给和需求之间不平衡的灵活性手段。


上下滑动阅读更多内容
5 安全可靠评价



上下滑动阅读更多内容




上下滑动阅读更多内容
7 智能调控评价


上下滑动阅读更多内容
8 柔性灵活评价


上下滑动阅读更多内容



上下滑动阅读更多内容
10 经济效益评价


上下滑动阅读更多内容
11.1 一般规定
区域能源系统评价时,提高与创新得分为加分项得分之和,当得分大于100分时,应取100分。
11.2 提高与创新
11.2.1 能源站选址充分考虑节约用地,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结合建设,或与公园绿地结合设置在地下,得8分。
11.2.2 区域能源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评价总分值为12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a) 在能源站设计阶段应用 BIM 技术,得3分;
b) 在能源站施工建造阶段应用 BIM 技术,得6分;
c) 在能源站运行维护阶段应用 BIM 技术,得3分。
11.2.3 区域能源系统采用节约资源的创新型技术,设备及系统能效不低于6.3.4、6.3.5、6.3.6规定最高得分对应能效性能上限值的110%,得10分。
11.2.4 区域能源系统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大于25%,得10分。
11.2.5 区域能源系统采用智慧友好创新型技术,评价总分值为3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a) 对能源站关键设备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实现连续高效供能,得5分;
b) 采用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前沿技术进行负荷预测、数据分析,智能诊断和控制,实现能效持续优化,得9分;
c) 采用机器人智能巡检技术或在线智能诊断技术,实现能源站的无人运营管理,得8分;
d) 采用碳资产管理技术,实现能源生产、输配、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碳资产管理,得5分;
e) 采用数字孪生技术实现物理系统与虚拟模型的全生命周期映射,支持多能源的协同优化与动态调控,得8分。
11.2.6 区域能源项目采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等创新型交易机制,得10分。
11.2.7 采用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导向,能够降低运行能耗和碳排放,提高系统效率和柔性调节能力的创新举措,每增加一项得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12 总体评价
12.1 申请单位应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交评价资料,并对提交的评价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运行评价还应对区域能源系统进行现场考察。
12.2 设计评价应提交以下资料:
a)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文件;
b) 各专业全套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计算书;
c) 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或批复文件;
d) 设计阶段评价得分值的计算书或证明文件、评价报告。
12.3 运行评价应提交以下资料:
a) 竣工验收图纸和报告;
b) 运营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
c) 与供能需求、能耗、能效相关的运行数据或能效检测报告;
d) 区域能源系统运行综合能效第三方检测报告;
e) 可公开的运行阶段财务数据;
f) 运行阶段评价得分值的计算书或证明文件、评价报告。
12.4 评价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项目概况;
b)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c) 评价依据;
d) 评价内容;
e) 得分值计算过程;
f) 评价表和评价结果,评价表格式参见附录 B。
附录 A:(规范性) 关键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上下滑动阅读更多内容
附录B:(资料性)评价表





上下滑动阅读更多内容


